金还超了呢——当然,投资占比和分成占比本来就不能等同,毕竟一部电影还有院线这个大头要分钱。
另外,派拉蒙虽然有自己的发行渠道,通过自家渠道发行不用和别人分钱,但发行也是有成本的啊!这笔成本没有算到制作成本里去,却是分票房之前需要付出的……
只是,丽莲接受票房分成抵消部分改编授权费用,这也算是分摊了风险。再加上她是《驱魔夫妻》的原作者,参与到项目中来,也该有点儿‘优惠’……所以最后谈成了这样的结果。
站在丽莲的角度呢,她是很看好《驱魔夫妻》改编电影的。她写的剧情她知道,对此时的观众足够新鲜有趣,尤其是小说已经获得成功,这证明她那一套在六十年代的美国起效了。既然是这样,电影也就没什么问题了。
也不见得要多大的成功,实际《驱魔夫妻》的票房收入只要达到八九百万美金,她就能分到10万美金的票房收入了——当然,八九百万美金还不够保本,毕竟还有时间成本和风险投入在其中。不过只算数字账,就是这样没错了。
而《驱魔夫妻》怎么可能只有八九百万美金的票房?就连派拉蒙都对此很有信心啊!如果预期票房收入只有不到1000万美金,派拉蒙怎么会投入600万的制作成本?这又不是可以赔本赚吆喝的冲奖片!
要知道投入600万美金的片子,如果票房到不了2000万美金,其实都没什么意思。毕竟这么多人忙活了那么久,投资那么重、风险那么大,赚的却不多么——此时不比几十年后,有录像带市场的收入,还可以开发周边什么的,收入基本上就是票房。
当然,现在有电视机了,还能卖电视播放,但这也不算多。
所以啊,只要《驱魔夫妻》能达到派拉蒙的预期(甚至不是丽莲的预期!),丽莲就赚大了!至于说万一,万一失败,票房惨败,丽莲也认为可以接受——其实驱魔夫妻的票房如果只有不到1000万美金,以它的制作成本来说就已经是惨败了。
换句话说,丽莲最多少赚几万美金,但换来了一个大概率翻倍赚,甚至更多的机会……这笔‘投资’完全可以做。
“呼……”在丽莲终于在改编授权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姓名后,马克·韦斯特莱克深深吐出一口气,笑着冲她伸出手:“富尼叶小姐,您和保罗实在很精明……说实在的,我已经很久没有和您这样的作家谈判过了。”
“你们完全知道什么样的条款可以糊弄,什么样的条款才是真正需要争取的。如果不是您的履历再清楚不过,而且您还那样年轻,我都要怀疑您过去是我们的同行呢!”
丽莲和他握手:“这算是夸奖吗?那么多谢您的夸奖了——我认为这不是什么坏事,毕竟我们都很喜欢和懂行的人合作,这省了多少事儿啊?糊弄外行当然也不错,但您应该清楚,和外行合作,只有项目正式推进前才是愉快的,之后就是毫无进展的谩骂、指责……”
“我听说,卡波特先生至今为止,还在公开宣称朱罗先生欺骗了他,《蒂凡尼的早餐》是一部完全和原作背道而驰的电影,他为那个结局感到痛苦……我想,这对朱罗先生今后的事业没有任何好处,对吗?”
马蒂·朱罗就是《蒂凡尼的早餐》的制片人,众所周知,《蒂凡尼的早餐》的确是个和原作差别极大的故事,连原作本意都改了。从这一点上来说,原作者的抱怨、指责都是有道理的,但就事论事,作为制片人的马克·韦斯特莱克看到这样的先例会怎么想呢?
像卡波特声量这么大的原作者如此抱怨,今后马蒂·朱罗再要改编作品,那些作者们,难道不会因此迟疑?肯定还是有影响的。
“是啊,我们总喜欢和懂行的家伙合作,即使懂行的家伙难以糊弄……我该怎么说?您的确擅长说服人,原本一件我该抱怨的事,现在居然变成了一件好事。”马克·韦斯特莱克笑着摇了摇头。
而在合同签字后,这次和马克·韦斯特莱克同行的、派拉蒙的另一位高管,也终于说出了一直想说的话:“……有一件事儿,希望您不要觉得冒犯。富尼叶小姐,您有考虑过成为一名演员吗?我同您说实话,若您愿意,派拉蒙能将您捧成下一个伊丽莎白·泰勒!”
这位高管第一眼见到丽莲时,久未启动的、属于星探的嗅觉就重启了——他是在三十年代时加入的派拉蒙,当时就是一个星探。因为发掘了不少好苗子给电影厂,这才被提拔,并一步一步往上走,有了如今的地位。
在他看来,丽莲即使在好莱坞也是稀有的那种美女。美貌是一方面,外表与气质的矛盾,以及难以叙说的故事感是另一方面……后者能让他在好导演的电影中呈现出惊人的魅力,这种魅力和相得益彰的角色的混合,肯定会高于她本人,甚至高于角色。
丽莲不是第一次遇见这样的事儿,纽约虽然不是好莱坞,但此时还有不少摄影棚纽约及其周边地区,也有很多电影依照惯性在这里拍摄——曾经的纽约就是美国电影的中心,只不过为了规避爱迪生的专利霸权,一些电影人才去到了西部,最终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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